二戰期間,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,美英中三國領袖在開羅會議,達成「協議」,其「內容」在開羅,透過廣播(broad casting)而發布「新聞公報press communique」,也就是「舊金山和約」書寫人所稱之「private understanding私底下溝通所達成之協議」,因此,無論該「協議」之名稱是叫「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」或「開羅公報Cairo Communique」,也無論該協議是否有「簽署」或「效力」,其重點不在於「簽名」,是在於法理上可否執行或實現(carry out)。
- Aug 03 Mon 2009 21:10
對台灣無效的「開羅宣言」
- Jul 10 Fri 2009 12:50
台灣正名達成!! 在日台灣人國籍:台灣
- Jun 15 Mon 2009 12:25
《禁忌的國家-台灣大歷史》
- May 23 Sat 2009 23:49
中國的一省, 「好爽」!!
以中華台北觀察員身份參與世界衛生大會的衛生署長葉金川,自稱「很爽!」葉金川在世衛大會發言,隻字未提台灣或中華民國會籍問題,中國衛生官員當面稱讚他「說的真好!」
- Mar 20 Fri 2009 23:30
孫文:我怎麼變成台灣人的國父?!
假設孫文先生今天忽然活過來,魂遊台灣,他一定會非常訝異地發現台灣這裡的人怎麼把他叫做「國父」?
- Mar 13 Fri 2009 00:17
台灣‧荷蘭統治時代





